梁律师担任博星(广州)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
来源:梁广宙律师网 作者:梁广宙律师 发布时间:2020-11-20
梁广宙律师自从2017年开始接受博星(广州)印刷器材有限公司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至今。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博星(广州)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、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;协助企业草拟、制订、审查或者修改各类合同;提供人事管理、规范用工的法律意见,接受委托处理劳动纠纷、代理劳动仲裁;提供债权债务管理的法律意见,代理企业追讨货款、工程款、应收账款等款项;提供股权投资融资的法律意见,参与股权投资融资的谈判以及股权投融资合同的起草、制定、审查或者修改;为企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;应企业的要求出具律师函;经企业另行委托,代理各类民事诉讼、商事仲裁、行政案件。
博星(广州)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,系德国博星(Boettcher Group)的中国子公司,负责销售博星的印刷产品。德国博星(Boettcher Group)始创于1725年,是专业制造印刷胶辊和印刷消耗用品的著名企业,总部设在德国莱茵河旁的科隆市,在全球拥有20家工厂和35个子公司。德国博星(BoettcherGroup)长期致力于在印刷胶辊以及其清洁保养用化学领域的生产和研究,一直以来, 博星除了为胶印设备提供OEM原装胶辊外,还为软包装包装印刷设备提供胶辊,我们一直不断的在为印刷企业提供世界领先的胶辊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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