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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发布时间:2020-03-25

2007年7月28日16时许,郭××与卢××在广州某杂货店打麻将时,因出牌问题发生口角,郭××随后离开小店拿一把折叠刀回来。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打架,郭××持折叠刀刺向卢××右胸和右肘部位,致卢××流血过多晕倒在地,郭××见状迅速逃离现场。经法医鉴定,被害人卢××损伤程度为重伤。2007年11月5日,郭××在广州火车站准备坐火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。2008年2月26日,人民检察院指控郭××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辩护提出原告认罪态度好,是初犯、社会危害性小,请求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支持。2008年3月19日,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判决郭××犯故意伤害罪,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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