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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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合同管辖地是怎样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发布时间:2021-10-07

  如果是因为合同发生纠纷,我们也可以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。进行维护自己的权利,借款的纠纷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,我们必须在有效期限再进行诉讼,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借款合同管辖地是怎样问题的解答,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。

  一、借款合同管辖地是怎样
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,确定管辖权时,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,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,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,应如何确定呢 首先,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,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;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,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》法复[1993]10号,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,这与《民法典合同编》的规定是一致的,第511条的规定是,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
借款合同管辖地是怎样

二、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

  (一)诉讼时效是权利经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,产生权利丧失的制度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对于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,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,即三年。

  (二)欠款经过三年,就不能讨要了吗

  这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误解!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交易双方签署对帐单、还款协议,或者一方出具收货单、借据、欠条等手续只能证实双方权利义务产生。此时权利尚未受到侵害,诉讼时效自然不能计算,更谈不上三年之后就不能主张权利。但履行期限届满后,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或者明示拒绝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开始计算,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,以防诉讼时效超过。

  三、借款纠纷应提供什么证据

  民事诉讼实行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原则,故证据意识必须贯串于日常经营活动之中。

  1、订立、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,订立口头协议和“君子协定”将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;

  2、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,应当及时采用书信、备忘录、会议纪要、录音、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;

  3、合同书、欠条、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,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;

  4、遵循举证时限,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证据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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